錢拾肆_金城十四少

曾向空門學坐禪,如今萬事盡忘筌。眼前名利同春夢,醉裡風情敵少年。

【鳌杰衍生】认真(一)

起名废日常,没想好,暂定名,先这么叫着吧。 @珮忻_月儿明 

我的文,日常男主之一下线

处于倒霉不是两三天,每天倒霉很多遍中,想自杀,祝福大家开心吧



那是小蛮走了之后的第二个冬天,天气好像格外的冷。好些年没下过雪的南京,也隐约开始飘起雪花。小马用手拂去了一粒落在鼻尖上小碎冰渣,继续朝前走。他第一次感觉从家到自己的按摩所有这么远的距离。


小马的眼睛比起从前好多了,还得感谢小蛮。若不是为了小蛮出头,自己也不会被打;若自己不被打,眼睛也不会好起来。但他一直没有告诉过小蛮,也不去医院检查。以前大夫说过,自己的脑袋里因为受伤有个小小的肿块,压迫视觉神经,所以就看不见了,也因为离神经太近,若是做手术,怕会要了人的命,便也没有人敢动手。小马不懂西医,更搞不懂人脑子里那些复杂的神经,他只是觉得也许那几拳将肿块打得从神经上挪开了,他便又能隐隐约约看见一些了。


起初小马刚刚看得见的时候,他兴奋,他雀跃,他又知道光明的意味,他又变回了自己长久渴望的正常人。幸福突然来了,就降临在他的身上,他重新回到小时候,自己还不用依靠手认知世界的时候。


从前他以为他世上最不幸的人。眼睛,多么普通的事物,所有人出生都会拥有,小马也一样。但他错了,当车祸降临的那一瞬间,他就知道了眼睛是多么宝贵,多么令人渴望的存在。突然失去如此珍贵的东西是怎样一种感受,小马无法和沙宗琪推拿中心的任何一个人讲,因为他们中要么是天生就无缘这世界的光彩,要么就每日与光彩打交道。唯一可能和他交谈的金嫣沉浸于爱情,他从不是不知趣的人。他是冷淡的,是麻木的,是安静的。直到小孔,不,是“嫂子”的出现。


小马一度以为自己是爱上小孔了,甚至他第一次和小蛮睡在一起的时候,他依然这样认为。可在他第三次“见过”小蛮之后,他回到宿舍,他的脑子清醒了,他又活了。他不爱小孔,他爱的是“嫂子”,爱的是早早在他生命中缺失的女性。小孔刚刚洗完澡坐在小马身边的时候,小马闻见的不是洗发水的味道,不是沐浴露的味道,而是女人的味道,是早早离开他生命的母亲的味道。嬉戏打闹间他碰到了小孔的双乳,那对没有戴乳罩而释放天性的双乳,他想起了曾经自己在母亲怀里的感觉,他疯狂的闻小孔留下的那条毛巾,把所有气味吸进自己的胸腔里,他错误的以为自己遇见了爱情,并为此焦虑。


小马是打心底里感谢张一光的,他将小马从地狱带到了天堂。他把小马从自责的沼泽中救出来,并塞给他一段爱情,一段小马以为看得见未来的爱情。小马和小蛮岁数相仿,两个人都不过二十出头,也许小蛮还要更小些,后来她擦去浓妆后在小马的眼里清纯得像个高中生。她和小马一样对世界绝望,也和小马一样对世界充满希望。


小马带着小蛮逃离那个他们都熟悉的地方的时候,他只问了小蛮一句话:“你愿不愿意跟我走?”小马没听见她的回答,只听见窸窸窣窣收拾东西的声音,和少女的雀跃。他们拉着手从后门跑出按摩店,小蛮在前头,小马在后头。那一瞬间小马觉得这个世界绚烂无比,他想起了小时候滑过的滑梯,摇过的木马,真好啊。


后来他们找个地方住下,小马也用以前攒下的钱租了个小小的屋子当按摩室,只有两张床,但确是他自己的按摩室。小蛮也随便找些零工做着,但多的时候呆在家,等小马回来。


小马每天睡觉前都想着告诉小蛮自己看得见了,自己又是正常人了,可他每次又都因为离不开的导盲杖而放弃。他总想着自己会好的,会好的,等好了就告诉小蛮,然后他们就结婚,自己能再找一份更好的工作,也能让小蛮过上好日子。


有时候小马路过医院也想进去看看自己的眼睛,但他担心医生告诉他自己能看见是短暂的,也许不好反坏,自己的命都要丢了。他不怕,他不怕听到这些,他只怕听到之后知道自己还有多久的光明,多久的寿命。这样的残忍他已经经历了一次,再也经不起第二次,于是他宁可不知道,就让眼睛时好时坏着,朦胧模糊着,也一直明亮着。小蛮有一次问他,小马你是不是能看见了,小马笑着冲她说,傻瓜,我是个瞎子。


后来没多久,小马记得是端午节,他特意买了小蛮爱吃的枣粽回家。小蛮是北方人,总跟他埋怨吃不惯南方的吃食。粽子是小马一个顾客的妈妈做的,听小马说过这件事,便特意分给他三个。小马想好了,他就尝半个,剩下的都给小蛮。可等他推开家门,等着小蛮每天跟他说“回来了”的时候,世界突然哑了。家里没有人,他听见隔壁邻居吵架的声音,狗叫的声音,炒菜的声音,但屋子里是静的,什么声响都没有。粽子掉在地上,轰隆一声。


小马又死了。



评论 ( 12 )
热度 ( 20 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錢拾肆_金城十四少 | Powered by LOFTER